哪些類型的車輛在上海報廢能獲得補貼?
在上海,以下類型的車輛報廢能獲得補貼。
重型載貨車報廢,每輛補貼 18000 元;中型載貨車報廢,每輛補貼 13000 元;輕型載貨車報廢,每輛補貼 9000 元;微型載貨車報廢,每輛補貼 6000 元。
大型載客車報廢,補貼 18000 元/輛;中型載客車報廢,每輛補貼 11000 元;小型載客車(不含轎車)報廢,補貼 7000 元/輛;微型載客車(不含轎車)報廢,補貼 5000 元/輛。
排量在 1.35 升及以上的轎車報廢,補貼 18000 元/輛;排量在 1 升至 1.35 升(不含)的轎車報廢,每輛補貼 10000 元;排量在 1 升以下的轎車和專項作業車報廢,補貼 6000 元/輛。
9 月 1 日起,提前報廢在上海注冊登記的符合條件的國四柴油車可申請補貼,所有人為個人、個體工商戶、企業、其他非機關事業單位的中型貨車、重型貨車、中型客車、大型客車、中型專項作業車或重(大)型專項作業車可申請,需滿足 2024 年 8 月 14 日前(含當日)登記在補貼申請人名下,2024 年 8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在本市辦理國四柴油車報廢手續,且提前報廢時間滿一年及以上。
淘汰車輛還需符合機動車安全和環保檢驗要求,車輛所有人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無生態環境相關失信記錄。
更新補貼則面向提前報廢國四柴油車并購置新能源車輛的車輛所有人。對符合規定的個人消費者,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調整補貼標準。對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 2 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 1.5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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