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能源車補貼政策有哪些變化?
上海新能源車補貼政策的變化主要有以下這些方面。
從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個人購買純電動小客車新車注冊非營運,且在規定期限內報廢或轉讓本人名下在滬非營業性小客車,可獲一次性 10000 元購車補貼。人員得是信用良好無失信記錄的個人用戶,新舊車車主須為同一人。
車輛方面,舊車須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注冊在個人名下為滬牌非營運小客車,報廢或轉讓日期在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間且未作為舊車申請過相關補貼。新車須是符合規定的純電動汽車,購買日期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須在 2025 年 1 月 31 日前在滬完成注冊登記,注冊登記日期起一年內不能轉營運。
申請通道主要線上,通過“上海發展改革”“政務服務”“汽車補貼申請”“車信盟”微信公眾號或 APP 提交,特殊情況可預約線下辦理。
申請材料包括申請人的姓名、身份證件、銀行卡號、手機號等,車輛材料有舊車的號牌、發票、回收證明等,新車的號牌、發票等,特殊情況還需其他材料。
審核結果 15 個工作日內出初審結果,可補充材料或提出復核。補貼資金審核通過且公示無異議,定期匯總申請信息和補貼金額按流程撥付資金。
另外,符合條件的新能源乘用車購買補貼提至 2 萬元,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貼 1.5 萬元。對于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在中央財政補貼基礎上,本市財政補貼主要以節能減排效果為主,兼顧生產成本等因素。對符合條件的純電動汽車,按中央財政補貼 1: 0.5 給予市財政補貼;對符合條件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且發動機排量不超過 1.6 升的,市財政按 1: 0.3 給予補貼;對納入相關示范應用計劃,符合本市燃料電池汽車示范運營相關技術標準,并在本市確定的燃料電池汽車商業運營示范區內運行的燃料電池汽車,按照不超過中央財政補貼 1: 1 的比例給予本市財政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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