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寧市新能源汽車補貼如何發放?
萬寧市新能源汽車補貼的發放方式如下:
自 2024 年 6 月 24 日起,對個人和非個人用戶購買新能源汽車新車并在萬寧市注冊登記的,一次性給予充電費用補貼 4000 元/輛。新能源汽車享受充電費用補貼限額 700 輛,以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的車輛初次登記上牌時間先后排序為準。
獎勵對象為在萬寧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初次登記上牌的機動車所有人(個人和非個人用戶),且車輛須自 6 月 24 日起在萬寧市完成初次登記上牌,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和燃料電池汽車等。
符合獎勵申報要求的機動車所有人按照自愿申報的原則,通過“海易兌”(海南省惠企政策兌現服務系統)自行申報。具體申報開始時間為達到本獎勵限額后,屆時會在“萬寧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海易兌”及“萬寧科工信”微信公眾號等渠道發布申報開始通知,逾期不申報視為放棄獎勵資格。
另外,萬寧市還有汽車置換更新補貼。購買新能源車提供 2000 元消費紅包,購買燃油車 1000 元消費紅包。活動時限為購車時間需在 12 月 31 日之前,補貼申報需在 24 年 2 月 31 日之前,消費券有效期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本次活動須由個人消費者向汽車銷售企業提交申報材料,補貼范圍為乘用車產權的個人消費者。
同時,萬寧市還有汽車報廢換新補貼。在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個人消費者報廢在萬寧市注冊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于 2024 年 12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在參與萬寧市扶持汽車銷售行業發展及促進汽車消費活動的車企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可享受一次性 3000 元現金補貼。補貼原則為“每報廢一輛舊車并購買一輛新車可享受一次補貼”。個人消費者需在 2024 年 12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提交申報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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