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峰汽車:德潤控股為何擬免發出收購要約?
2025年9月10日晚間,泉峰汽車發布公告,透露當日公司召開了董事會和監事會,其中一項重要議題——提請股東大會同意特定對象及其一致行動人免于發出收購要約的議案,獲得審議通過。這背后究竟有著怎樣的緣由?德潤控股又為何擬免發出收購要約呢?
本次發行對象德潤控股,是公司實際控制人潘龍泉掌控的企業,它與潘龍泉、控股股東泉峰精密以及股東泉峰中國投資屬于一致行動人。在本次發行前,德潤控股并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而泉峰精密和泉峰中國投資合計持有公司40.25%的股份。
原來,此次泉峰汽車向德潤控股發行A股股票,這一行為將觸發《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規定的要約收購義務。不過,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經上市公司股東會非關聯股東批準,投資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發行的新股,導致其在該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投資者承諾3年內不轉讓本次向其發行的新股,且公司股東會同意投資者免于發出要約”的,投資者可以免于發出要約。
德潤控股已做出承諾,若本次發行前潘龍泉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0%,則德潤控股認購的本次發行的股票自本次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鑒于此,公司董事會認為符合上述規定,同意提請股東大會批準德潤控股及其一致行動人免于向全體股東發出收購要約。
值得一提的是,在當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上,該議案獲同意6票,關聯董事潘龍泉回避表決。同時,會議還審議通過了《關于提請召開202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決定于2025年9月26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此次德潤控股擬免發出收購要約,后續尚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且關聯股東將在股東大會上回避表決。這一事件的發展態勢,無疑受到眾多投資者和市場各方的密切關注,其后續走向究竟如何,讓我們拭目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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