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報廢汽車給錢政策是怎樣的
最新的報廢汽車給錢政策各有不同。
重型載貨車報廢每輛補貼 18000 元,中型載貨車每輛 13000 元,輕型載貨車每輛 9000 元,微型載貨車每輛 6000 元。
大型載客車每輛補貼 18000 元,中型載客車每輛 11000 元,小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 7000 元,微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 5000 元。
1.35 升及以上排量轎車每輛補貼 18000 元,1 升(不含)至 1.35 升(不含)排量轎車每輛補貼 10000 元,1 升及以下排量轎車、專項作業車每輛補貼 6000 元。
家用 5 座轎車和 7 座的 suv,非營運的微型、小型汽車無使用年限,里程達 60 萬公里國家引導報廢,超 15 年年檢變半年檢,無法通過即報廢。
皮卡及輕、中、重型載貨汽車強制使用年限不超 15 年。非營運小型和微型汽車超 15 年需每年復審兩次,不合格報廢。出租車使用年限 8 年,國產皮卡 15 年,中型出租車 10 年,重型、中型、輕型貨車 15 年,半掛牽引車 15 年,微型貨車 12 年,車輛連續三個年檢周期未通過年檢強制報廢。
各地區補貼標準不同,比如廣東省,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報廢后辦理新車登記上牌手續,每輛給予 3000 元補貼;購買低油耗汽油車等根據車型和注冊時間給予每輛 0.33 - 2.30 元補貼。
現在政策升級,汽車報廢后購買新車,新能源汽車補貼從 1 萬元提高到 2 萬元,燃油車從 7000 元提高到 1.5 萬元,且購車補貼采取溯及過往政策。
使用 10 年以上(含 10 年)且不到 15 年的半掛牽引車和總質量大于 12000 千克的重型載貨車補貼標準為每輛車 18000 元。
1997 年 1 月 1 日至 1999 年 12 月 31 日期間注冊登記,使用年限 7 至 9 年的大型載貨、大型載客汽車,總質量在 12000 公斤以上(含 12000 公斤)的載貨汽車、準牽引總質量在 12000 公斤以上(含 12000 公斤)的半掛牽引車以及乘坐人數(包括駕駛員)30 人以上(含 30 人)且車長 9 米以上(含 9 米)的載客汽車,每輛車補貼 4000 元;報廢的車長 9 米以上(含 9 米)且當年更新的汽車排放符合歐 II 標準的城市公交車,每輛車補貼 1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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