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怎么判刑 交通肇事罪的處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可知,交通肇事罪的處罰規定如下:
(一)對于一般情況,根據本解釋第二條規定:交通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負同等事故責任的;(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力賠償30萬元以上的。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傷,對事故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飲酒、吸毒后駕駛機動車的;(二)駕駛無駕駛資格的機動車的;(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失靈的機動車;(四)明知是無牌或者報廢機動車而駕駛的;(五)嚴重超載行駛的;(六)逃離事故現場,逃避法律追究的。
(二)對于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根據本解釋第三條規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交通肇事后逃避法律追究的行為。根據《解釋》第四條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二人以上死亡或者五人以上重傷的,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二)死亡六人以上,負同等事故責任的;(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法賠償60萬元以上的;
建議:交通事故車輛維修過程中的停運損失是否應該賠償?
1.交通事故中營運車輛損失是否應該賠償?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修理費、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根據民法理論,賠償全部財產損失除了直接減少財產外,還應賠償損失的可得利益,即間接損失。間接損失是指可預見或可預見的可獲得的利益。判斷是否為可得利益,必須滿足以下條件。第一,當事人已經預期或可以預見的利益;第二,必須預期且不可避免的利益;第三,直接違反必須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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