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交通事故可以私了 交通事故怎么私了
1.哪些交通事故可以理賠?
(1)三種交通事故可以理賠。
1.行政區域內道路無人員傷亡,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和原因無爭議,車輛能夠自行移動的,可以立即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協商處理損害賠償;
2.在行政區域道路上發生的受傷人員認為自己傷情較輕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交通事故的事實和原因沒有爭議,車輛能夠自行移動的,可以立即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
3.雙方均無交通事故簡易程序所列過錯(即《條例》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所列過錯)而造成交通事故的,可以自行協商損害賠償。
(2)交通事故要理賠。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
二、交通事故如何理賠?
處理交通事故的具體方法如下:
(一)查驗當事人有效證件,核實身份。
(二)查明事故事實,填寫“事故事實協議書”(含)以上。
1.“事故時間”一欄必須填寫阿拉伯數字,準確到分。
2.“事故發生地”一欄,必須填寫事故發生的具體地點在某區(縣)、某條道路(或路口)、某條街道。
3.在“代碼”一欄中,A和B分別指事故的當事人。
4.“姓名、駕駛證號”一欄填寫前應與駕駛證核對。
5.在“電話”一欄,必須填寫可以隨時聯系的電話號碼。
6.在“運輸方式”一欄中,必須填寫大旅客、大貨物、小旅客、小貨物、自行車、殘疾人摩托車、三輪車、行人等。
7.“機動車號牌”一欄,填寫前核對車輛號牌和行駛證;如果車輛是黑色號牌,應在車輛號碼后標注“黑色號牌”。
8.在“保險憑證”一欄里,填寫前認真核對相關保險憑證,并填寫保險憑證號。機動車無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標明“無三險”。
9.在“事故事實”一欄中,甲乙雙方的行駛(行走)方向和《交通事故簡易程序處理規定》第十三、十四、十六條的具體項目號必須填寫在空格線處。在“原因”框空中,填寫車輛碰撞位置。完成后,雙方確認并簽字,并清除事故現場。
(3)填寫補償協議欄的內容
1.雙方應選擇其中一種協議方式,填寫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
2.如雙方達成協議,且符合本欄第1項條件,則雙方簽字生效。
3.如雙方約定在某一日期為乙方修車,具體日期應填寫在空格線內,雙方簽字后生效。
4.當事人達成一致并符合本欄第3項條件的,在本項空網格中填寫具體賠償金額(大寫),并在支付狀態的空網格中注明是否當場支付。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