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后的賠償問題:車禍死亡保險公司賠多少
車禍后賠償:車禍身故保險公司賠付多少?
車禍后,保險公司會在責任限額內賠付,包括交強險和商業險,不足部分由車主和司機賠付。具體補償項目和計算標準如下:
根據《民法通則》、《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賠償范圍通常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殘疾用具費、后續治療費、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營養費、住宿費、司法鑒定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
1.醫療費用。包括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證明醫療費用的證據主要有:門診病歷、住院病歷、門診收據、住院費用收據、住院費用明細清單、診斷證明;
2.失去的時間。是當事人因治療、傷殘鑒定、處理交通事故等原因減少的收入。證明誤工費的證據主要有:出院通知、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法醫鑒定證明、所在單位的誤工費證明、事故發生前三個月的工資表。失去工作的勞動者工資超過國家規定的個稅起征點的,還應提交稅務部門出具的納稅證明。
3.護理費。是因為受害人生活不能自理而支付給護理人員的工資。證明護理費的證據主要有:需要護理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包括護理時間、護士人數);同級從事護理工作的護工勞動報酬標準或護理人員收入減少證明;家庭護理的,按家庭誤工費舉證。
4.住院伙食補助。僅針對受害人住院期間,其主要證據有住院費收據、出院小結、住院病歷等。
5.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只要你有死亡證明、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注銷證明、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中的一項,并提供起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相關統計數據。
6.傷殘賠償。是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導致收入減少。證據包括:法醫鑒定結論、法醫鑒定費收據。
7.殘疾人用具費用。是受害人因傷致殘需要配備殘疾人用具的費用。證據應當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證明受害人需要殘疾輔助器具;國內大眾化家電的價格標準;機構出具的更換周期和維修費用證明。
8.被贍養人的生活費。證據包括被贍養人及其身份證明和家庭狀況證明,包括被贍養人是否有生活來源。
9.后續治療費。通常根據法醫鑒定結論并參考案件證明。
10.營養費用。是各大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診斷證明中要注明營養強化。
1.住宿費。證據就是住宿費收據,據實結算。
12.交通費用。是被害人及其必要的陪同人員就醫或轉院治療所發生的必要的車船費用,以及被害人親屬的喪葬費。通常是交通罰單。
13.法醫鑒定費。是受害人在法醫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或傷殘鑒定所花費的費用。醫院病情,診斷證明,法醫鑒定證明可以互相印證。
14.精神損害撫慰金。精神損害是指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人格權、身份權受到非法侵害,遭受精神痛苦。至于具體的賠償金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這就涉及到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15.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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