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門處理交通事故的時限 交通事故的訴訟時效
一、交管部門處理交通事故的時限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對已經勘驗、檢驗的交通事故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自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自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調解從喪事終結之日起開始;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傷害,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傷殘之日起開始;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期限為10日。達成調解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經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結論,發送各方當事人。
二、交通事故的訴訟時效
事故造成身體傷害、殘疾或者死亡的,民事訴訟時效為1年。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民事訴訟時效為2年。既有人身傷害又有財產損失的,另行計算訴訟時效。
1.訴訟時效不從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而是從當事人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權人主張權利,訴訟時效就不會開始計算。
2.關于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民法通則》的規定是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損傷明顯的,從損傷之日起計算;如果傷害需要治療,應該從治療結束之日算起,因為這樣,受害者才會知道哪些權利受到了侵犯。如果當時找不到傷情,從發現傷情之日起計算。當然,要有相關證據證明后來發現的傷是交通事故造成的。
建議:交通事故訴訟應提交哪些證據,交通事故訴訟舉證須知。
一、交通事故訴訟需要提交哪些證據?(1)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材料,如身份證或戶口簿;2.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該主體的登記材料,如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工商登記的信息材料、社團法人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等。3.爭議法律事實發生后,當事人的自然條件發生變化的,應當提交變更登記材料;4.道路交通損害賠償糾紛當事人是死者親屬的,提交死者第一順序繼承人證明和繼承人基本信息;5.提交造成事故的車輛,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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