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條規定"人民對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害或者處于其他危險境地的公民,公安機關應當立即救助。"
Xi的交通警察安既沒有認真履行新的職責,也沒有盡到一個警察的職責。無論這種義務的履行是由他的主觀還是非主觀原因造成的,他都應該受到譴責。
但是我認為Xi的交警安只是個案,所以不要上升到整個交警隊。我在
新車上市 最新文章 成都車展 宏光MINI EV 普拉多 歐拉黑貓 途達 起亞嘉華 瑪奇朵 皇冠陸放 奔馳C級 哈弗神獸 坦克600 奧迪Q5 思域 卡羅拉雙擎E+ 軒逸 太平洋汽車app 新能源車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或建立鏡像,如有違反,追究法律責任。
網站備案號:粵B2-20040647號-12
舉報郵箱:shenhezhiban@pconline.com.cn
粵公網安備 440106020001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