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用車定損后能開走嗎?
2024-11-12 20:20:10
作者:資訊小編
定損后急救車可以開走,如果以后需要維修,必須重新定損。
汽車損壞評估流程:
交通事故處理機關受理交通事故后,需要對受損車輛損失價格進行評估鑒定的,應當及時委托價格主管部門對車輛損失價格進行鑒定。物價部門查勘估價車輛時,應派兩名以上經鑒定中心審核同意的鑒定人員。評估人員根據查勘評估后確認的車輛受損情況,計算損失金額,并根據《實施細則》中修理、更換或置換的價格和費用評估標準,作出評估結論,出具價格鑒定書,并加蓋評估單位印章。鑒定結論原則上應在交通事故發生后7日內作出。情況特殊的,經交警大隊批準,可以延期7天。價格鑒定書經交警大隊確認并加蓋事故處理專用章后生效,由處理事故的民警送達當事人。交通事故車輛損失價格鑒定結論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生效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變更住所。當事人對已確認的鑒定結論不滿意或者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鑒定結論后5日內向交警支隊申請重新鑒定。交警支隊受理后,應及時移送同級價格主管部門重新評估鑒定,同級價格主管部門應在10日內作出重新鑒定結論。重新鑒定書經交警支隊事故處理科確認并加蓋事故處理專用章后生效。
固定損失的時限:
財產保險的理賠時效一般為2年。被保險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2年內未提出索賠的,視為放棄索賠權利。從知道車輛丟失之日起48小時內到保險公司掛失,然后你需要定損,從丟失之日起算,兩年內你有權隨時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是否有異地服務網點,直接決定了車險定損的時間;異地定損后,維修中心是回原地還是現場維修,不僅影響理賠時間,還決定維修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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