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資格證辦理期間抓住怎么處罰?
2024-12-15 13:42:03
作者:資訊小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對于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行為,將給予相應的處罰。具體處罰措施包括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以及在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情況下,處以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情節嚴重,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您持有車輛《道路運輸證》,但沒有客運資格證,將按照沒有從業資格證的情況給予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五條規定,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人員駕駛道路運輸經營車輛的,將被責令改正,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情節嚴重,也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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