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海南省省商務廳發布《關于進一步調整2025年商務領域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進一步調整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
為確保全省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穩妥有序實施,按照時序性和均衡性原則,結合我省補貼資金使用進展情況,海南進一步調整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

海南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已正式暫停
公告宣布,自2025年10月6日0時起,2025年海南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政策停止執行,補貼資格判定以新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時間為準。
10月6日0時后開具發票的消費者,不再享受該置換補貼;10月6日0時前已開具新車發票且符合補貼條件的消費者,需在2025年10月31日24時前,通過申報平臺提交完整申報資料;若資料需補正,需在2025年11月15日24時前完成提交,逾期將自動放棄補貼資格。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此次補貼暫停僅針對汽車置換更新政策,汽車報廢更新、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均保持不變,不受此次調整影響。

2026年起新能源汽車購置稅減半征收
2025年是中國對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最后一年,明年起將恢復征稅。
依據2023年財政部等部門公布的《關于延續和優化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的公告》,對購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每輛新能源乘用車免稅額不超過3萬元。
對購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其中,每輛新能源乘用車減稅額不超過1.5萬元。
這意味著2026年和2027年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個人和單位,將恢復征收車購稅,但依然可以享受減半征稅的優惠。目前車購稅稅率為10%,新能源汽車減半征稅意味著實際稅率為5%。
換言之,如果2026-2027年購置新能源汽車,車購稅按“減半征收+封頂減免”規則執行:30萬元及以下車型,直接按5%稅率繳納;購車總價超30萬元的,先按10%稅率算出全額稅款,再減去1.5萬元的最高減稅額。
舉例如,若2026年購買30萬元的新能源汽車,需繳車購稅為30萬×5%=1.5萬元;購買50萬元的新能源汽車,需繳車購稅為50萬×10%-1.5萬元=3.5萬元。
適用車型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且需列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同時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購置日期同樣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為準。

溫馨提示,已符合海南汽車置換補貼條件的消費者,務必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申報及資料補正,避免錯失補貼;計劃購置新能源汽車的消費者,建議抓住2025年最后兩個月購車窗口期,今年買可享全額購置稅免稅,比2026年減半征稅更劃算——如30萬元的特斯拉Model Y,今年能省約2.65萬元購置稅,明年需繳1.32萬元,單購置稅就多花1萬余元;25萬元的比亞迪漢EV,疊加國補、廠商優惠后,今年買比明年至少省3.5萬元。
政策詳情可通過海南省人民政府網、省財政廳官網或“海易辦”App查詢,確保購車決策更清晰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