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重磅文件,涉及商用車應用新場景
2025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加快場景培育和開放 推動新場景大規模應用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為產業應用落地提供了系統性政策路徑,明確把清潔能源、交通運輸、智慧物流、礦山安全等列為重點場景,這對商用車產業的落地場景構建與商業模式形成具有直接推動作用。

清潔能源車輛運輸走廊:從政策定位到落地路徑
《實施意見》直接提出“推動清潔能源在鐵路、公交、環衛、重卡、農機、物流等領域開放應用,建設清潔能源車輛運輸走廊,同步布局能源供給站點”,為商用車的能源供給網絡化、走廊化提供了政策底座。
具體可見三方面路徑:一是以港口、干線、高速節點為骨干,規劃電/氫/換電/充換一體的能量補給帶;二是鼓勵企業與地方在走廊沿線共建綠電直供或直連項目,保障“綠電+車”的碳歸屬與長期電價;三是把走廊作為新技術,如高功率充電、加氫站調度、換電編組和商業模式如,長期運力租賃、能源+車輛一體化服務的示范窗口。相關政策與試點,如綠電直連、氫能走廊試點已在今年陸續推進,為商用車參與走廊建設提供了現實樣本。
車網互動(V2G)與虛擬電廠:商用車作為“移動儲能”的新價值
《實施意見》強調“創新車網互動、虛擬電廠”等場景建設,賦予車輛參與電力側調峰、綠電消納的新功能。國家層面已部署車網互動規模化試點,部分城市/項目驗證了從乘用車到公交、重卡參與反向放電的可行性。
對商用車而言,尤其是規模化駐場的物流車隊、公交與環衛車輛,具備天然的充放電時間窗和高容量電池,可作為虛擬電廠的核心節點:企業可通過能量管理平臺把車輛與園區/充電站/儲能集合,參與現貨/調頻市場、綠電交易,實現運力與電力雙重收益。對車企與車隊運營商,這意味著要把車輛電能管理、充電策略與調度系統深度整合。
礦山無人駕駛礦卡:從示范到規模化的加速器
在“礦山安全”被列入重點場景的背景下,文中鼓勵集成云計算、工業互聯網、無人駕駛等技術,這直接對礦用無人卡車、無人礦卡形成政策支持口徑。中國露天礦近兩年已出現百臺級、千輛級的無人礦卡部署示范,工程機械廠商與礦區運營方正從“試點—編組—常態化”逐步走向規模化運營。
對商用車產業鏈來說,這是整車、動力、電控與自動化系統協同驗證、成本攤薄與后裝生態形成的黃金窗口。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純電/增程無人礦卡與編組換電、低溫適配、極端條件可靠性試驗等,將成為技術競爭與標準制定的焦點。
智慧物流與智能調度:算法、數據與車輛深度耦合
《實施意見》在交通運輸與智慧物流章節中提出“創新智能交通管理、車聯網、智能調度”“智慧物流樞紐、智慧物流園區”等場景構建。
近日,在武漢舉辦商用車大會和商用車展會現場亦集中展示了智能調度、車路協同、數字貨運平臺與前裝/后裝自動駕駛配送樣車。對于商用車企業與物流運營方,落地路徑包括把車聯網數據與調度算法打通、推廣貨運調度的實時閉環,例如降空駛率、提高載重利用率、在園區與樞紐試驗無人裝卸與數字孿生場景。政策上,國家對“人工智能+交通”的部署亦提供了技術攻關與標準支持的預期。
充電基礎設施、換電與超充:配套與商業模式并重
《實施意見》強調“同步布局能源供給站點”,這對商用車尤其重要——重卡與專用車對能量密度、補能時間與站點可靠性的要求更高。
現實中我們看到兩條并行路徑:一是以兆瓦級超充與大功率直流為主的快充方案(適用于高速干線與編組停靠);二是以換電與加氫為主的快速補能方案(適用于運營高利用率的班運/干線車輛)。
此外,綠電直供與本地儲能、場站資產證券化/長期合同(PPA)等商業模型,正在成為解決高峰并網、成本可控與碳核算問題的常用工具。政策層面對于充電能力提升、綠電交易和項目聯動的規劃也在加速落地。
燃料電池/氫能商用車:走廊化部署與示范運營的拐點
《實施意見》雖為跨行業文件,但“清潔能源在重卡、物流等領域開放應用”的表述,與今年以來多條氫能干線、加氫站群與氫能走廊示范一致。
我國已啟動若干跨區域氫能重卡干線,企業在走廊化運營中測試續航、加氫效率與安全管理;展會期間也出現了規模化的氫能車輛訂單與示范項目簽約。可見燃料電池商用車正在由示范向產業化要規模,關鍵在于制氫成本、加氫站網絡化與整車系統集成能力的進一步降低與標準化。
標準、認證與產業鏈協同:政策“先行示范+要素配套”模式
《實施意見》提出推進綠色能源國際標準與認證機制建設,并強調國有企業、重大項目要做示范開放。這意味著商用車相關的整車能耗與碳歸屬標準、車網互動參與規則、加氫/換電接口與安全規范、無人駕駛礦卡的“去安全員”監管框架等都將進入快速制度化階段。
企業不應等待集中標準出臺再動手,而應通過與地方/系統試點協同,參與標準制定與商業模式驗證,搶占規則話語權并降低未來合規成本。
總結與建議
國辦文件為“以場景帶動技術產業化”的路徑提供了明確方向:對商用車產業來說,核心是把車輛產品能力(續航、耐久、安全)與場景能力(能源供給、調度協同、數據對接)捆綁起來,形成可復制的落地方案。
建議包括,車企要把能量管理平臺、車隊調度與電網/站點接口做成標配,以適應V2G和虛擬電廠的參與;能源與車企合作共建走廊(綠電直供+儲能+站點),用長期采購合同穩定商業化回報;對礦卡/工程車領域,推動編組化、換電/快速補能與極端工況驗證,爭取早期示范項目;政策制定者應繼續用試點+開放數據+國企示范的組合,快速形成可復制的監管與商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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