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運輸車沒有押運員該怎么處罰?
對于這類違章行為,最常用的處理辦法就是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一項規定:
“從事危險化學品公路、水路運輸的駕駛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未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的”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五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從事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駕駛人員、押運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未取得從業資格證的”,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危險物品肇事罪、重大環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