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因吸毒被注銷的駕駛證能恢復嗎
2025-01-01 10:56:07
作者:資訊小編
根據最新《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139號令)規定:
涉毒駕駛人在兩種情況下會被注銷駕駛證:
一、吸食、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的;
二、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或者社區康復措施的。
那么駕駛人因涉毒被注銷駕駛證后,可以恢復駕駛證嗎?
答案:不能。
如果被注銷駕駛證后三年內沒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參加社區戒毒、康復滿三年的,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已滿三年的,可以重新考試申領駕駛證而不是恢復駕駛證。
三年內有吸毒行為記錄的,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不滿三年的,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請駕駛證。公安交管部門在受理駕駛證申請時,會核查申請人是否有吸毒行為記錄,審查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
對三年內有吸毒行為記錄以及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不滿三年等情形的,將不予受理。同時,申請人在申請駕駛證時,應當如實申告是否具有以上不準申請的情形,并對申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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