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車船稅繳納有什么常見問題
2025-01-01 21:22:01
作者:資訊小編
接下來就由小編來為你解答關于“貴陽車船稅繳納有什么常見問題”的問題吧!
一、有些車輛于月底購入,應如何確定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如何計算繳納車船稅?
答:車船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取得車船所有權或者管理權的當月,以購買車船的發票或者其他證明文件所載日期的當月為準。
二、在我市登記的車輛在異地購買交通強制險,由保險公司代收代繳車船稅后,在我市還需要繳納車船稅嗎?
答: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在非車輛登記地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機動車車船稅,且能夠提供合法有效完稅證明的,納稅人不再向車輛登記地的地方稅務機關繳納機動車車船稅。因此,如果車輛已在異地足額代收代繳車船稅的,無需在我市重復繳納。
三、在同一納稅年度內,已繳納車船稅的車船辦理轉讓過戶的,如何處理?
答:在同一納稅年度內,已繳納車船稅的車船辦理轉讓過戶的,不另納稅,也不退稅。
四、已完稅的車船發生盜搶、報廢、滅失的,如何處理?
答: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已完稅的車船被盜搶、報廢、滅失的,納稅人可以憑有關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和完稅證明,向納稅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自被盜搶、報廢、滅失月份起至該納稅年度終了期間的稅款。已辦理退稅的被盜搶車船失而復得的,納稅人應當從公安機關出具相關證明的當月起計算繳納車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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