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路邊停車時間限制是多少
【太平洋汽車網】上海路邊停車可以暫時的停靠,可以有上下車的時間,沒有具體的時間限制。一般人不離車都可以停車等候,但是駕駛員不能離開車內。
有允許臨時停車標志的道路,兩側一般都聚集商業區或是上下車頻率較高地區,這本身是一種人性化的交規,對于經常需要上下客的地區放寬了對車輛停放的要求。但正因如此,很多罰單均出自這些道路,“臨時”的時長沒有硬性規定。“臨時”的時長問題爭議一直很大,更有交警部門表示,允許臨時停車區域先決條件是要車輛保持啟動狀態,但車輛有沒有熄火從監控視頻中很難判定,這就帶來了一定的監管難度,罰單的爭議性也多半出于這個原因。除非長時間熄火停靠,周圍又正好有交警出沒,不逮個現行估計誰都不服。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后,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陳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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