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超速扣分有什么規定
2019-11-06 15:52:18
作者:leipeng
【太平洋汽車網】普通車輛高速公路罰款扣分如下: 1、超速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暫不處罰;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 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4、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50的,(一次記12分),罰款200至2000元,可以并處吊銷駕駛證。
目前機動車違章處理,如果是現場被查到簽字確認違章的,需要在簽字后15日內去交警隊進行處理,否則,會產生滯納金,嚴重的會吊銷駕照;如果是電子眼拍到的違章行為,一般是檢車前一個月處理即可。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 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高速路超速是按照超速的百分比視情節嚴重進行處罰,包括扣分和罰款兩項。在確認違章的情況下,需要在簽字15日內去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雷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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