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撞車逃逸怎么賠償
【太平洋汽車網】無論肇事司機是駕車逃逸或者棄車逃逸,只要肇事車輛已投保交強險且能夠確定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的,則保險公司均不得以“肇事逃逸”作為拒賠的抗辯理由。即除《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四種除外責任,保險公司均應依法予以理賠。
按《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賠償費用少則幾千塊,多則上萬元甚至于幾十萬元,如肇事車輛投保了第三者責任險,發生交通事故后,賠償時,保險公司有先予支付的義務。但如果肇事車輛逃逸,按《保險合同》約定,保險公司就不再承擔保險責任,車主要承擔全部的賠償費。
肇事逃逸時保險公司的處理流程一般情況下包括四點:
1、肇事后是不是算逃逸需要交警部門認定才能確定;
2、交強險、商業第三者責任險及車損險的保險條款中基本都有明確限定: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行駛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狀況下行駛保險車輛或遺棄保險車輛逃離事故現場,或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是免賠責任,所以說確定逃逸的話商業險不可以獲得賠付;
3、交強險條款中沒有限定逃逸為免賠責任,理所當然說你交強險還是可以賠的。第四點:交強險限定: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出行花費、殘疾賠償金、殘疾鋪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出行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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