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證超過12分怎么處理
2020-09-28 18:54:32
作者:chenmiaoling
【太平洋汽車網】行駛證超過12分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教育,參加學習過后,車輛管理所在20日內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并且返還其駕駛證。
駕駛證記分是對駕駛人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值最高12分、最低1分,記分周期為一個審驗期,一個周期被記12分的,該駕駛人就失去駕駛資格,通常要不少于7天交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恢復駕駛資格。記分起到強行駕駛人遵守交通安全法作用,從而減少交通事故發案率,但是執法中對駕駛人記分處罰喪失了嚴肅性、規范性,使記分流于形式。
記分周期是以取得駕駛證的日期開始計算的,如果是1月1日取得駕駛證,那么1月1日是一個記分周期,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為一個積分周期。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罰款在這個記分周期結束前已繳清的,下一記分周期開始時系統自動清零,尚有罰款未繳清的記分在下一記分周期不給予清零,下一記分周期開始后會在此基礎上記分,以此類推,如果超過12分,那么就需要通過學習消除。(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陳妙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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