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車輛異地年檢要什么手續
2020-11-11 14:49:23
作者:tanyanyan
【太平洋汽車網】辦理車輛異地年檢的手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憑證原件(副本)、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由汽車檢測站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原件,車船使用稅完稅證明(需寫有車牌號碼)、現在基本都在交強險單據內、車主身份證原件(代辦還要代辦人身份證)、反光三角牌、車載滅火器,關于這個應該是根據地區的,去年不要,今年去的時候有要求了,然后上高速如果交警查到沒有,會有處罰,應該也是跟地區來的。
車輛年檢的規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章 車輛和駕駛人,第一節 機動車,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5、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唐彥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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