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限國幾車遷入
【太平洋汽車網】只要排放達到國四是可以過戶的,必須要到茂名境內的車管所進行落戶。二手車過戶原車主必須提供的證件包括注冊登記證、行駛證及身份證等證件。買車人必須提供身份證,如果是外地戶口必要的居住證或暫住證(如遷往戶籍所在地則不必要)。
截至2019年8月,茂名市二手車入戶必須符合國五排放標準。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的通告》:第一條 2019年7月1日起在我省銷售輕型汽車或辦理輕型汽車注冊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的應按如下規定執行第三點 遷入非珠江三角洲區域各地級市的在用輕型汽車,經遷入地排放檢驗,符合遷入地在用車排放標準要求的,可以辦理變更登記或轉移登記。國家要求淘汰或鼓勵淘汰的相關車輛不得跨省或跨地級以上市遷入。
根據茂名市《關于執行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通告》:第二條 根據車輛用途的不同,分時段逐步推進機動車國五標準。
(一)自2016年4月1日起,在茂名市所有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輕型汽油車、輕型柴油客車、重型柴油車(僅公交、環衛、郵政用途),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同時,停止銷售、注冊和轉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車輛。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在茂名市所有制造、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輕型汽油車、重型柴油車(客車和公交、環衛、郵政用途),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
(三)自2017年7月1日起,在茂名市所有制造、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重型柴油車,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
(四)自2018年1月1日起,在茂名市所有制造、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輕型柴油車,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
擴展資料《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的通告》中規定:第二條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2019年9月30日前可以辦理注冊登記、變更登記或轉移登記
(一)2019年6月30日前已銷售并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新車。
(二)2019年6月30日前在外地已辦結轉出登記手續擬遷入珠江三角洲區域的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
(三)我省汽車經銷商庫存的且汽車產品合格證標注日期或者進口汽車《貨物進口證明書》標明的辦結進口手續日期為2019年6月30日以前的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新車。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問答叫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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