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發文 動力電池回收試點將啟動
7月25日,工信部、科技部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于做好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試點工作的通知》。經研究,對京津冀地區、山西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四川省、甘肅省、青海省、寧波市和廈門市進行了認定。
回收動力電池刻不容緩。截至今年6月底,國內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已達199萬輛。行業專家從企業質保期、電池循環壽命、車輛運行狀況等方面綜合計算。2021年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將進入大規模退役期,預計到2022年將超過40萬噸,動力電池退役復合年增長率將超過70%。預計未來三年鋰電池回收市場將呈現快速增長趨勢。到2021年,市場規模預計超過156億元,復合年增長率為41%。
通知明確,試點地區和企業將統籌推進回收體系建設。推動汽車生產企業落實生產者延伸責任制度,建立回收服務網點,充分發揮現有售后服務渠道優勢,與電池生產、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和綜合利用企業合作,構建區域回收體系。做好動力電池回收相關信息的宣傳,采取回購、以舊換新等措施促進動力電池回收。
具體要求如下: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各試點地區要結合實際情況,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試點實施方案的目標、重點任務和具體計劃,明確任務分工,精心組織協調,確保完成試點目標任務。
二是注重區域合作。各試點地區要與周邊地區建立聯動機制,解決影響和制約合作的瓶頸問題。結合各自產業基礎和特點,充分發揮區域互補優勢,開展廢舊動力電池集中回收和標準化綜合利用,推動形成點面協同發展格局,實現跨區域產業鏈一體化發展。
三是統籌推進回收體系建設。推動汽車生產企業落實生產者延伸責任制度,建立回收服務網點,充分發揮現有售后服務渠道優勢,與電池生產、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和綜合利用企業合作,構建區域回收體系。做好動力電池回收相關信息的宣傳,采取回購、以舊換新等措施促進動力電池回收。
四是積極探索創新商業模式。要充分調動企業積極性,引導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緊密合作,形成跨行業利益共同體。利用信息技術推動商業模式創新,搭建第三方商業服務平臺和技術評估體系,探索動力電池線上線下殘值交易等新的商業模式,形成成熟的市場化機制。
5.產業布局和規模的總體規劃。結合區域內新能源汽車和退役動力電池實際情況,充分利用現有報廢汽車、拆解電子電器、有色冶金等產業基地,統籌安排動力電池回收企業,適度控制拆解和梯級利用企業規模,嚴格控制回收企業數量,促進產業可持續發展。
第六,加強科技支撐。統籌利用現有資源,發揮重點企業、科研機構、行業平臺和第三方認證機構優勢,推進產學研合作,重點攻關共性技術,建立健全動力電池綠色制造、回收利用和處置污染防治標準體系,形成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技術創新和推廣應用機制。
七、做好項目建設。以重點建設項目為抓手,統籌推進試點工作,解決動力電池梯級利用、高效回收等突出瓶頸,設立一批行業標桿企業,建設一批示范項目,推動相關標準和政策措施逐步完善。
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制定支持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強與相關產業政策對接,充分利用現有稅收優惠政策。創新投融資方式,引導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加大對動力電池回收項目的支持力度。
九、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要按照試點實施方案的目標、任務等要求,做好組織協調工作,通過重大項目建設保障示范工作的實施。加強與試點地區的對接合作,發揮自身優勢,在商業模式建設、關鍵技術研發、標準規范研究、信息平臺建設等方面加強創新。
十、加強過程管理。及時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注重總結推廣試點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不斷優化試點方案,確保試點工作扎實推進。
十一、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廣泛宣傳廢舊動力電池的環境安全風險和國家相關政策,加大違法行為曝光力度,增強公眾對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重要性的認識,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十二、試點工作結束后,試點地區和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應總結試點完成情況,并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報告。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科技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能源局將在試點期滿后組織開展試點評估,總結試點經驗,進一步推動在全國范圍內建設完善、高效、規范的動力電池回收體系。
其他非試點地區也要盡快研究提出本地區的具體實施方案,并將實施方案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門備案。要加強政府引導,推動汽車生產等相關企業落實動力電池回收責任,構建回收體系和全生命周期監管機制。加強與試點地區和企業的經驗交流與合作,推動形成跨區域、跨行業的合作機制,確保動力電池高效回收和無害化處置。
點擊此處了解詳情。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