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發布市區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日前,鄭州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城建局聯合發布《關于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辦法的通知》,將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貨車限行
北四環以南、東四環以西、南四環以北、西四環以東、各類貨車、掛車、牽引車和特種作業車進入。
國家排放標準III中對柴油車的限制
北四環以南、東四環以西、南四環以北、西四環以東,符合國家三級排放標準的柴油車,未配備污染控制裝置或污染控制裝置不符合要求、無法達到排放標準的柴油車。
仔細看看這幾輛車在三環的經過時間。
在北三環以南、東三環以西、南三環以北、西三環以東區域,禁止每天早晚駕駛新能源專用號牌純電動小型貨車、新能源專用號牌純電動輕型貨車、輕型多用途貨車、微型面包車、微型封閉貨車、輕型非載貨特種作業車。
早高峰:每天7: 00 ~ 9: 00。
晚高峰: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17: 30至19:30;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7: 00至19: 00。
高架橋梁和橋梁禁止這些汽車通過。
北四環以南、東四環以西、南四環以北、西四環以東區域內的所有高架道路和橋梁全天24小時禁止駕駛,包括大型客車、各類貨車、掛車、牽引車、專用車。
這些車輛不受限制。
軍車、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清理專用車輛。
確需在禁行區域和時間進入市場的車輛,應當辦理通行證。
確需通過禁行區域和時間的車輛,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辦理通行證,按規定時間和路線行駛。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實際情況,調整北四環以南、東四環以西、南四環以北、西四環以東區域的早、晚交通高峰時段。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郭汜柴油貨車禁止駛入北四環以南、東四環以西、南四環以北、西四環以東區域。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的其他管控措施以市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應急管控文件為準。
凡不符合市場進入要求的車輛,請提前繞行京港澳高速、南繞城高速、西繞城高速、連霍高速、北四環。
據了解,2021年11月21日實施的《關于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辦法的通知》將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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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106020001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