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幾年年檢一次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注銷該車的檔案),然后買賣。
車輛年檢流程大致有以下步驟:
1、查詢違法記錄,處理違章。(這是前提保證,車主需自行檢查)
2、準備好行駛證和交強險保單原件副本,保單即將在15天內到期,一定要先辦理續保再參檢。(前提保證)
3、檢查車況,沖洗發動機倉及全車,保持車身外觀與行駛證一致,太陽膜不必揭掉(銀色反光膜不行)。
4、到就近的檢測點登記窗口領取《機動車安全檢驗記錄單》并填寫車牌號、車型、檢驗日期等內容,然后在車發動機蓋下拓號。
5、進行車輛外部檢查:把車子開到外檢區,打開發動機蓋,遞上行駛證和《機動車安全檢驗記錄單》,簡單核對發動機號、車架號和車牌,外檢結束。車牌不標準,牌上字跡不清,中間小圓點缺損的一律交100元換牌。外觀不能亂貼拉花。
6、上面的完成后,再回政務廳“登錄”處,先辦理上線登錄手續,領取審車磁卡。然后上線檢測:把檢驗記錄單交給檢測員,檢測員開車進入檢測車間,尾氣—手剎—燈光—制動,10分鐘搞定。在檢測線的另一頭等著,檢測員檢測完后自己將車開走。
7、到業務大廳“登錄”處,將審車磁卡返回,領取車輛檢測結果:上線檢測合格。
8、在“審驗”窗口遞交:機動車安全檢驗記錄單、車輛檢測結果、身份證復印件、交強險副本,查詢交通違法記錄,合格簽章。
9、拿著單子去“收費”處繳納檢測費。
10、帶著發票和行車證去“簽發”處領取“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
如果未按規定完成車檢會存在以下問題:
①安全隱患:長期使用的機動車輛,機械部件老化,會給車輛行駛埋下巨大隱患。
②違法隱患:車輛未及時年檢可以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給予駕駛人200元罰款,并記3分的處罰,還要暫扣車輛。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③影響車險理賠:保險合同規定只對合格、合法車輛生效。年檢不及時或沒通過的車輛屬于不合格車輛,按照規定是不能上路行駛的,保險公司對這樣的車輛也是免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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