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怎么辦?
2025-03-22 13:08:04
作者:資訊小編
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怎么辦?
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不服,應當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審查申請:
1、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2、拿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要是不服,3日內向作出事故責任認定的交警隊法制科提出復議,法制科7日內必須給予答復,是否改變認定,要是法制科維持原來的裁定,你就可以拿著事故責任認定書直接到法院起訴,要求重新認定,最后的認定結果是以法院判決為準的;
3、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是沒有法律效力,只是個裁定而已,法院作出的判決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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