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需要多少購置稅
2022-11-02 12:03:10
作者:蔡金盛
汽車購置稅10%。車輛購置稅采用從價定率的方法計算,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納稅額乘以稅率。如果消費者購買進口私家車,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計稅價格=海關完稅價格,海關消費稅。
法律依據:第九條。
車輛購置稅的計稅價格根據下列情況確定:
(一)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以計稅價格向銷售者支付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含增值稅;
(二)納稅人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
應稅價值=海關完稅價格,海關消費稅
(三)納稅人購買或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申報計稅價格低于同類型應稅車輛最低計稅價格,且無正當理由的,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最低計稅價格為計稅價格;
(四)納稅人生產、捐贈、獎勵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核定;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未核定最低計稅價格的車輛,為納稅人計稅價格提供的有效價格憑證上注明的價格。有效價格憑證中注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核定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
(6)進口二手車、因不可抗力受損的車輛、庫存3年以上的車輛、行駛8萬公里以上的試驗車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車輛,以及納稅人計稅價格提供的有效價格憑證上注明的價格。納稅人不能提供車輛有效價格憑證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核定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
(七)免稅條件消失的車輛,自首次申報納稅之日起使用年限不滿10年的,以免稅車輛首次申報納稅時確定的應稅價值為基礎,每滿一年減征10%的應稅價值;1年以下的,計稅價格為免稅車輛的原計稅價格;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計稅值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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