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停車判定標準,違停三天貼了三張罰單合法嗎
車越來越多,堵車越來越多。除了這些,路邊隨意停靠的汽車越來越多,甚至已經影響到了人們的正常生活。就是在市內找停車的時候,經常發現很難找到停車位,就把車停在路邊,最后開了罰單。判斷違法停車的標準是什么?違章停車三天拿三張罰單合法嗎?
貼了三天三張票?
這種情況是合理的。同樣的違規,超過24小時就可以處罰。如果三天內不開走,如果連續三天違章停車,那么交警隊可以有權利直接把車拖走。這時候成本會更高。也可以進行行政復議。成功率不是很高,但是時間和成本會更大。
但如果真的是特殊原因造成的,可以跟交警說明原因,看交警最后怎么處理。可能只消除一張票。但是如果交警最后的結果是交三張罰單,他們也會告訴你相應的理由。
三天拿到三張票怎么辦?
看看三張票的時間夠不夠每張票之間的24小時。如果夠了,就沒有出路了。如果有什么特殊情況和交警的及時反應,就看怎么處理了。如果沒有24小時,可以去復議。看情況吧。如果真的違規,可以買個教訓。不要因為方便了自己,影響了別人,就停下來放在未來。
第63條規定如下:
第六十三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在有禁止停車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區域,不得停車;
2.禁止在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小于4米的狹窄道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
3.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外,不得停車;
4.車輛未停穩前,禁止打開車門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5.路邊停車應該靠近道路的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準下車、上下車或者裝卸貨物,然后立即駛離;
6.城市公共汽車不允許在工地以外的路段上下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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