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改顏色需要哪些手續和多少費用
首先,在變更車身顏色前,應向車輛管理所提出變更申請并交驗車輛。申請時要提交下列材料:1、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2、《機動車登記管理證書》。車管所會在收到申請后一日內做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車管所同意變更后,車主可以變更車輛顏色,并在變更完成后向車管所提交下列材料,并交驗車輛: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2、《機動車登記證書》;3、《機動車行駛證》;4、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機動車的標準照片。此外,車輛變更顏色的費用可以咨詢當地交管所,沒有全國統一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人更改姓名或者單位名稱的;
(二)機動車所有人住所的地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內改變的;
(三)改變車身顏色的;
(四)更換發動機或者改變燃料種類的;
(五)因故損壞無法修復需要更換同型號車身或者車架的;
(六)因質量問題,制造廠給機動車所有人更換整車或者更換同型號發動機、車身、車架的。
第三十條有第二十六條第三項至第六項情形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于變更前填寫《機動車登記申請表》,持下列資料,向機動車管轄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并交驗車輛: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確認車輛,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應當準予變更;對車輛嚴重損壞無法行駛的,應當由車輛管理所派人確認車輛。
第三十一條車輛管理所準予變更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完畢后持下列資料,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并交驗車輛: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行駛證》;
(四)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機動車的標準照片;
(五)修理廠出具的證明;
(六)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來歷憑證;
(七)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還應當提交負責更換整車的制造廠出具的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審核資料,檢驗車輛。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記載變更登記事項,收回原《機動車行駛證》,重新核發《機動車行駛證》。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