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扣分有哪些,分別多少分
2023-11-21 16:29:31
作者:蔡金盛
法律主觀:
駕照的扣分規則為:根據駕駛人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分別扣除12分、9分、6分、3分、1分,我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除了會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還實行累積記分制度,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如果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周期內扣完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部門會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重新考試,只有考試合格的才會發還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客觀: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一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一)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六)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七)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八)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九)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十)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十一)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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