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轉怎么判定沒有禮讓行人
首先,行經單向兩條以上車道的斑馬線時,如果同向行駛的車正在停車禮讓行人的話,其他并行車輛駕駛員駕車通過的,則視作為禮讓行人。其次,如果在路口右轉時,遇到直行的行人,車輛不等行人通過的,則視為沒有禮讓行人。如果人行道和路口安全島之間的斑馬線,車輛右拐遇到行人正在通過的時候,不等行人通過的,則視為沒有禮讓行人。最后,如果機動車在行經無信號燈控制的斑馬線時,必須提前作出觀察,對行人進行該有的預判,如果機動車在斑馬線前有鳴笛催促或者行人、車輛同處斑馬線內,并且行人在機動車前方,則認定為沒有禮讓行人。
車輛右轉彎,過去后壓實線了,很有可能會按照違法禁止標線指示而扣分。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罰款200元,記3分。違反禁止標線是指違反禁止標線通行、停放、不讓行、非法占用車道等,如實線變道、在不允許調頭的路段掉頭,禁止轉彎的路段轉彎等,都屬于違反禁止標線指示。一般提及的“違反禁止標線”違章行為指的是壓黃實線。如果當事人對上述交通違法處罰有異議的,可于作出處罰之日起60日(含非工作日)內提出申請行政復議,其中現場處罰為處罰決定書開具之日起計算;非現場處罰即需“打單”的違法,從接受處罰(打單)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八條
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機動車遇相對方向來車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減速靠右行駛,并與其他車輛、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二)在有障礙的路段,無障礙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礙的一方已駛入障礙路段而無障礙的一方未駛入時,有障礙的一方先行;(三)在狹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時,下坡的一方先行;
(四)在狹窄的山路,不靠山體的一方先行;
(五)夜間會車應當在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燈,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應當使用近光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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