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6分的情況有哪些
2023-12-14 16:46:36
作者:資訊小編
扣6分的情況如下:
1、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2、貨車超載;
3、營運車輛超載未超過20%;
4、高速公路超速未達到20%;
5、普通公路超速20%以上;
6、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
7、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
8、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
9、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
(10)占用應急車道。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
車輛管理所對符合第六十三條至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應當在一日內換發機動車駕駛證。對符合第六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應當在一日內注銷機動車駕駛證。其中,對符合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六十七條規定的,還應當收回原機動車駕駛證。
第七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制度,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應當按規定參加學習、考試。
機動車駕駛人有哪些違法行為,一次記12分
1、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2、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3、駕駛營運客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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