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近燈光交替和閃燈是一個意思嗎?
2024-04-30 12:12:42
作者:資訊小編
遠近燈光交替和閃燈不是同一個意思,下面是詳細的解釋:
1. 汽車雙閃燈是指兩個轉向燈一起閃,通過按儀表盤上的紅色三角形按鈕即可開啟雙閃。而遠近交替燈光是指前大燈的使用方式,機動車在夜間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應當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
2. 雙閃燈的使用一般是在霧天行車、道路故障或交通事故、牽引故障機動車、臨時停車或組成交警部門允許組成的車隊時,以提醒過往車輛注意安全。
3. 當能見度小于100米時,應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當能見度小于50米時,應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并從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
總之,遠近燈光交替和閃燈不是同一個意思,雙閃燈的使用和遠近交替燈光的使用也有不同的場景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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