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時哪些行為會危害駕駛安全?
2025-06-21 21:42:01
作者:資訊小編
開車時哪些行為會危害駕駛安全?
危險駕駛的行為有:
1、醉駕、酒駕等行為,對交通公共安全帶來威脅的行為,都是國家嚴厲打擊的危險駕駛行為;
2、與其它機動車追逐、競速等行為都屬于危險駕駛;
3、超載。常見超載行為發生在旅客運輸以及校車上,一旦乘車人員超過車輛額定載客人員,就是超載,很容易發生危險事故;
4、超速行駛。城市道路中行車,我國法侓規定沒有道路中心線的城市道路,限速30公里每小時,同一方向僅有一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限速為每小時50公里,同一方向有兩條車道的,車速最高時速規定為70公里,封閉的機動車專用道限速為80公里每小時。高速公路限速最高不超過120公里每小時。超速行駛極易造成事故的發生;
5、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相關規定,違規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屬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按照刑法分則規定,危險駕駛罪屬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從法理層面來說屬于行為犯罪。危險駕駛罪將醉酒醉駕、在城市道路違法高速駕車競速等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違法行為納入其中。《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中支付寶,因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從而發生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致人重傷、死亡或令公私財產蒙受巨大損失的,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的又或是具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與其它車進行追逐競速的,情節惡劣的,又或是在行車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沒罰金。但凡具有前述行為,且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則從重處罰,按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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