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報廢年限有什么規定?
2024-05-06 11:35:36
作者:資訊小編
車輛報廢年限有以下規定:
1.小型和微型出租客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車使用12年;
2.租用載客車15年;
3.小型教練載客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車使用15年;
4.公交客車使用13年;
5.其他小型、微型經營客車使用10年,大中型經營客車使用15年,專用校車使用15年,大中型非營運客車(大型車除外)使用20年,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使用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這些規定是為了保障道路安全和環保要求,車輛達到報廢年限后應該及時進行報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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