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戶不能享受業主停車權利
2024-05-14 11:00:22
作者:資訊小編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租戶在租賃房屋時,并不一定能夠享受到業主的停車權利。雖然在很多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了租戶可以在小區停車,甚至業主也會確保租戶有停車位。然而,從法律的角度看,業主將房屋出租,只是將房屋的使用權及與居住、生活相關的權利讓渡給租戶,并沒有將停車權利也一并讓渡給租戶,尤其是對于業主專有的停車位來說。當然,如果租賃合同明確規定了租戶不得在小區內停車,或者業主已將停車位租給他人,那么租戶就無權享有停車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建筑區劃內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應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進行約定。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的。建筑區劃內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首先滿足業主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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