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免檢標志需要什么
2025-06-26 13:28:06
作者:資訊小編
領取免檢標志需要的材料有:
1、車輛行駛證原件。
3、車主身份證件原件。
4、單位車輛需要攜帶委托書加蓋單位公章和被委托人身份證明原件。
5、如果有代辦人,代辦人也需要攜帶身份證明原件。
6、車船稅完稅憑證。
7、機動車登記證書。
根據《關于深化機動車檢驗制度改革優化車檢服務工作的意見》內容規定:
進一步優化調整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9座含9座以下,面包車除外)、摩托車檢驗周期。
對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將原10年內上線檢驗3次調整為檢驗2次(第6年、第10年),并將原15年以后每半年檢驗1次,調整為每年檢驗1次。
對摩托車,將原10年內上線檢驗5次調整為檢驗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檢驗1次。
此次調整后,非營運小客車、摩托車在10年內,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檢驗機構上線檢驗,期間每兩年申領一次檢驗標志;超過10年的,每年上線檢驗1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第三款、第五款: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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