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車牌轉讓技巧
2025-06-28 06:04:05
作者:資訊小編
深圳車牌是不可以轉讓的。根據《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規定,指標證明文件僅限指標獲得者使用,不得買賣或者轉讓。
提供虛假申請信息、材料,盜用、冒用他人信息申請指標,或者偽造指標證明文件的,由指標管理機構取消其申請資格,3年內不再受理其指標申請。
變造、買賣、變相買賣或者租、借指標證明文件的,由指標管理機構收回已取得的指標,三年內不再受理相關責任人的指標申請。
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作為不良記錄納入信用征信系統;應當追究其法律責任的,移送相關部門處理。
車牌號不能辦理轉讓業務,原車牌只能轉移到車主的新車信息上,不能過戶給他人。車主只有使用車牌的權利,沒有擁有權,所以不能隨便轉讓。也就是說,即使車牌號轉讓給其他車輛,半年內車牌號仍歸原車主所有,半年后該車牌會進入車牌資源庫。
機動車辦理過戶登記或注銷登記時,必須變更換號,只有小面包車等具有貨物使用性質的車輛才能保留原車牌號。
深圳市唯一可以轉讓的是夫妻雙方之間可以互相轉讓,夫妻一方將名下登記的本市車輛變更至無車且無有效指標一方,可以憑結婚證書等有效證件直接辦理,無需申請指標。簡單來說,就是另一方沒有車也沒有申請指標的情況下,可以將車輛變更到對方名下。
車牌,俗稱牌照,也指車輛號牌,是分別懸掛在車子前后的板材,通常使用的材質是鋁、鐵皮、塑料或紙質,在上面刻印車子的登記號碼、登記地區或其他的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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