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避險引發的交通事故責任如何承擔?
2024-11-26 13:04:12
作者:資訊小編
緊急避險引發的交通事故責任承擔方式是這樣的。
首先,緊急避險得符合一定條件。得存在正在發生且威脅公共、本人或他人利益的危險,這危險得是實實在在的,不是瞎想的。
還得是沒別的辦法了才采取的措施,而且不能超過必要限度,就是說造成的損害得比不采取措施小。
要是符合這些條件,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責任。要是危險是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責任,或者給適當補償。
要是采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緊急避險人得承擔適當民事責任。比如司機為躲突然借道的車撞到樹,車受損嚴重,這種就是緊急避險。
要是緊急避險引發交通事故損害的利益小于保全的合法利益,且緊急避險沒違章或行為與事故沒因果關系,那由引起險情的人擔全部民事責任,采取緊急避險措施的人不擔責。要是緊急避險人有交通違章且與事故有因果關系,引起險情的人擔主責,緊急避險人擔次責,但可減輕或免除對乘車人的賠償。
要是緊急避險損害的利益等于或大于保全的利益,乘車人的損失由雙方按過錯大小分責后,承運人的賠償責任仍應減輕或免除。像有個案例,中巴車司機為躲猛拐的自行車緊急制動,乘客受傷,這是合理緊急避險,責任在引發險情的騎車人,司機不擔責。
還有,乘客免票乘車,司機同意了就得負責把人安全送到,不能以免費為由不賠償。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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