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賠償訴訟時效最長是多長
2024-11-26 13:15:08
作者:資訊小編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訴訟時效最長是 20 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一般訴訟時效是 3 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 3 年。但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 20 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不過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法院審理期限也有相關規定。如果適用普通程序,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判決。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如果適用簡易程序,則會在三個月內判決。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
另外,交通事故死亡的家屬可以要求以下補償:1.喪葬費。2.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十年。對不滿十六周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3.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六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五年。4.交通費、住宿費。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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