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與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責任怎么分
2024-11-26 13:21:46
作者:資訊小編
行人與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責任怎么分?
一般來說,劃分責任主要依據(jù)以下原則:
1. 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2. 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3. 有證據(jù)證明行人有過錯的,根據(jù)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4. 機動車一方?jīng)]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 10%的賠償責任。
5.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比如在路口,機動車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在普通道路上,機動車應負同等責任或主要責任。行人應負事故的次要責任或同等責任。
比如行人橫過機動車道,應當從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應當觀察來往車輛的情況,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不得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要注意,在機動車與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時,并非都是機動車負全責,而是根據(jù)雙方過錯情況確定責任分擔。即便機動車駕駛?cè)藳]有過錯,也需承擔不超過 10%的賠償責任,這更偏重于保護行人的利益。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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