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使用15年后應該如何處理
2024-12-01 02:37:12
作者:資訊小編
轎車使用15年后的處理方式要看車輛性質。
15年的私家車,只要行駛總里程未達60萬公里且能正常通過年審就能繼續用,但要每半年年檢一次。要是達不到這些條件就得報廢,去當地車管所填《機動車報廢單》,等審核通過后將車交給指定報廢企業,填《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企業人員核對車架號、發動機號等,沒問題就拆解,最后拿《車輛報廢回收證明》去車管所注銷登記。
15年的營運轎車會被強制報廢,不能再用。比如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12年;租賃載客汽車15年;小型教練載客汽車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15年;公交客運汽車13年;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15年;專用校車15年等。
總之,不同性質的轎車15年后處理方式不同,大家要根據規定來。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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