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交通事故賠償多少錢
在汕頭發生交通事故后,賠償的金額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
以下是一些常見的賠償項目及計算方式: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誤工費:按照受害人的實際減少收入計算,或者參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也可參照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護理費: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或者參照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住院伙食補助費:100 元/天。
住宿費:一般公職人員出差住宿標準,汕頭市內為 420 元/天,縣(市)400 元/天。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殘疾賠償金:受害人在 60 歲以下,殘疾賠償金=48118 元×20 年×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在 60-74 歲之間,殘疾賠償金=48118 元×[20 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 歲)]×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在 75 歲以上,殘疾賠償金=48118 元×5 年×傷殘賠償指數。傷殘等級對應的傷殘賠償指數,一級為 100%,二級為 90%,以此類推,十級為 10%。
死亡賠償金:受害人在 60 周歲以下,死亡賠償金=48118 元×20 年;受害人在 60-74 歲之間,死亡賠償金=48118 元×[20 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 歲)];受害人在 75 歲以上,死亡賠償金=48118 元×5 年。
精神損害撫慰金:根據傷殘級別和事故責任確定,一個級別 6000-8000 左右。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喪葬費:按上一年度城鎮、國有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 6 個月總額計算。
交強險理賠規則:機動車必須購買交強險,交強險的理賠規則是不分交通事故責任,保險公司交強險限額內先予賠付,超過交強險限額的部分按責任分擔。其中醫療費用賠償限額 1 萬,死亡傷殘賠償限額 11 萬。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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