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程度如何來認定
2024-12-05 07:02:22
作者:資訊小編
交通事故程度的認定主要根據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程度及數額來劃分,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 1 至 2 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不足 1000 元、非機動車不足 200 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指一次造成重傷 1 至 2 人,或者輕傷 3 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 3 萬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 1 至 2 人,或者重傷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 3 萬元以上不足 6 萬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 3 人以上,或者重傷 11 人以上,或者死亡 1 人且重傷 8 人以上,或者死亡 2 人且重傷 5 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 6 萬元以上的事故。
判斷一起事件是否為交通事故,要考慮涉事交通載體,至少一方為使用中的交通載體或與之相關。事故必須發生在道路環境,包括公共交通路徑和供公眾通行的場所。還要看是否在運動中沖突,以及有無造成人員傷害、交通工具損毀、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等負面影響。此外,過錯行為的參與情況和法律法規的認定標準也是重要因素。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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