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喪葬費怎樣賠償
2024-12-05 07:14:49
作者:資訊小編
交通事故中喪葬費的賠償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比如,受訴法院所在地去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是 5000 元,那么喪葬費就是 5000×6 = 30000 元。
喪葬費包括死者遺容整理費、火化費、運尸費、尸體冷藏停運費、靈車運輸費、骨灰寄存費、購買墓碑棺材費、遺體告別場地租賃費、墓穴費等。
需要注意的是,這個賠償費用是法定的標準。即使死者家屬辦理死者喪葬事宜所需的實際費用超過這個標準,加害人也無須支付超出部分,而是由死者家屬自行承擔。如果實際費用比這個標準低,也無需退還差額。
如果出現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這幾種情形之一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法律依據主要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規定,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以及《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葬補助金為 6 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還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喪葬費國家或者地方有關機關有規定的,依該規定;沒有規定的按照輸喪葬實際支出的合理費用計算。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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