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有規定賠償多少?
交通事故賠償的具體金額并沒有一個固定的標準,而是要根據多種因素來確定。
首先是交強險賠付額度,2020年9月19日前發生的事故,機動車方有責時,醫療費項下1萬元+死亡傷殘賠償金項下11萬元+財產損失2000元;機動車方無責時,醫療費項下1000元+死亡傷殘賠償金項下11000元+財產損失100元。2020年9月19日后發生的事故,機動車方有責時,醫療費項下1.8萬元+死亡傷殘賠償金項下18萬元+財產損失2000元;機動車方無責時,醫療費項下1800元+死亡傷殘賠償金項下18000元+財產損失100元。
超出交強險賠付額度的費用需按照事故各方責任進行賠償比例的劃分承擔。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誤工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殘疾輔助器具費、交通費、財產損失等。
醫療費是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發生的治療費用的票據總和,以醫院正規票據為準。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當地標準乘以實際住院天數計算,比如常州是50元/天。營養費按當地標準乘以鑒定報告載明的營養期天數,比如常州是12元/天。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收入狀況和誤工期天數計算,有固定收入的按實際減少的收入算,無固定收入但有近三年平均年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乘以誤工期限除以365天算,無固定收入且無法證明近三年年均收入的按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乘以誤工期限除以365天算。
護理費按護理費乘以鑒定報告載明的護理期天數計算。殘疾賠償金根據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經營凈收入、平均負擔系數、勞動力喪失比例和N年計算。
喪葬費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6個月計算。精神損害撫慰金對應傷殘等級,十級對應5000元,九級對應10000元,以此類推。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財產損失根據估損清單及相應財產有效憑證主張。
在交通事故中,還涉及主次責任的賠償比例。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的賠償責任;負同等責任的,承擔60%的賠償責任;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的賠償責任;無責任的,承擔10%的賠償責任。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負同等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無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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