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具體流程是什么
2024-12-05 06:59:58
作者:資訊小編
車禍賠償具體流程主要分為調解賠償和保險賠償兩部分。
調解賠償方面,公安機關會在查明事故原因、認定責任、確定損失后召集當事人調解,調解期限為三十日,必要時可延長十五日。對傷、亡、財損的調解起始時間不同。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制作調解書生效,未達成協議或不履行的,當事人可向法院起訴。
保險賠償程序首先要及時報案,在事故發生 24 小時內撥打報案電話。然后協助查勘定損,保險公司會現場查勘確定損失大小。接著提交索賠單證,包括出險通知書、保險單、駕駛證等相關材料。之后是賠款審核,保險公司根據合同等決定賠償與否及金額。最后領取賠款,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公司在達成賠償金額協議之日起 10 日內支付賠款。
在賠償標準上,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后,先由侵權車輛交強險在各賠償限額內賠償,超過的在商業險中按責任比例賠償。交強險限額根據被保險人有無責任有所不同。賠償項目眾多,如死亡傷殘賠償限額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負責賠償醫藥費、診療費等。計算標準也有明確規定,如醫藥費一般按一審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數額確定,康復費等根據醫囑或司法鑒定意見計算。誤工費區分有無固定收入,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有無收入計算。
如果要起訴索賠,要準備好相關材料,確定訴訟主體。鑒定可自行委托、申請法院鑒定或雙方協商選定。賠償項目及范圍包括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誤工費、護理費、殘疾輔助器具費、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交通費、財產損失等。在開庭時,法院會先行調解,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前要做好準備,遵守法庭紀律。庭審結束后等待判決,不服一審判決可上訴。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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