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行車有什么處罰標準
2024-12-05 07:00:52
作者:資訊小編
醉駕行車的處罰標準比較嚴格。
血液酒精含量達到 80 毫克/100 毫升以上的,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
如果是普通機動車醉駕,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要是醉駕營運機動車,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如果醉酒駕駛機動車,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會從重處罰: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血液酒精含量達到 200 毫克/100 毫升以上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如果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此外,如果駕駛的是電動車輛,若未達到機動車標準,醉駕可能會被警告或處 5 元至 50 元罰款,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警方有權暫扣非機動車輛。若達到機動車標準,醉駕則需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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