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禍致人死亡如何賠償?
2024-12-05 07:31:27
作者:資訊小編
新車禍致人死亡的賠償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死亡賠償金方面,其標準與受害人戶口及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有關。按《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 29 條規定,60 周歲以下的受害人,死亡賠償金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 20 年。60 周歲至 74 周歲的受害人,按[20 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 歲)]計算。75 周歲以上的受害人,按 5 年計算。農村戶口若符合受害人發生交通事故時已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條件,可按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賠償。對現役軍人、港澳臺同胞和華僑、外國人、無國籍人發生交通事故,均按城鎮居民的有關標準計算賠償數額。
喪葬費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被撫養人生活費方面,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精神損害撫慰金根據被訴法院所在地的經濟發展情況確定。
親屬的交通費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親屬誤工費有固定收入的,為正常工作收入減去意外傷害后的收入。無固定收入但能證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按最近三年總收入除以三年再除以 12 個月乘以誤工時間計算。無固定收入且無法證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按上一年度上訴法院所在地同類行業職工平均工資乘以誤工時間計算。
親屬住宿費按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乘以住宿時間計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還可能涉及刑事處罰。若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肇事者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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